资料显示,佳力转债信用级别为“AA-”,债券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对应正股名佳力图,正股最新价为7.14元,转股开始日为2021年2月5日股票配资平台选择,转股价为10.71元。
资料显示,健友转债信用级别为“AA”,债券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对应正股名健友股份,正股最新价为14.45元,转股开始日为2020年10月29日,转股价为24.44元。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666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正式成立。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八)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 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 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 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九)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 “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 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 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 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 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的具体内容。基金可根 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十)若本基金投资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的,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 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的具体内容。 -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一)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 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 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 “风险揭示”部分的具体内容。 (十二)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 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十三)本基金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 风险。 (十四)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 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 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 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 述承诺进行处理。 (十五)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制,内容如有矛盾或不一致,以基 金合同为准。 (十六)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如本基金发生重大期后事项的,本招募说明书也对相 应内容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绪言 本基金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 《销售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 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 资策略、风险、费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 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额发售公告》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员会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 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人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不得超过 3 个月 开放日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1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将基金份额类别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但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保护的金额,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准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1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户称为侧袋账户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件 -1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 设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李进 注册资本:1.3 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 电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传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进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科技财务公司及担任中国华 能财务公司上海营业部副主任、综合计划部副经理、计划部副经理、综合计划部 经理,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总经理,永诚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总法律顾问、纪检组组长、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作)、总经理、党 组副书记、党委副书记,2011 年至 2016 年兼任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1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现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康乐先生,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 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 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并于 1992 至 1996 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1996 至 1997 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 金公会主席,1997 至 2000 年间出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1997 至 2001 年间 出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1994 年加入景顺集团, 现任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赵昕倩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投 资者保护工作处副处长、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前海监管办公室) 副处长。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 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 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 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 受 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 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 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 C1yde&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 年发起设立信 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黄海洲先生,独立董事,哲学博士。曾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和伦敦政治经济 学院及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与汇率部、欧洲一部和研究部经济学家及高级 经济学家,巴克莱资本大中华区研究主管兼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CICC)研究部联席负责人、首席策略师、股票业务部全球负责人、董事 -1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总经理、管理委员会成员。现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参事 室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香港金融发展局委员、清华 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特聘教授。 阮惠仙女士,监事,会计学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景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 总监、亚太区首席行政官。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营运总监。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 所,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2003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事务部 总经理。 杨波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2003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交易管理部总经理。 李进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康乐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CHEN WENYU(陈文宇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海口电视台每日新闻 记者及每周金融新闻节目制作人,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美国加州)美洲区 副首席投资官,以及研究、投资组合管理和策略等其他多个职位,安盛投资管理 亚洲有限公司(新加坡)泛亚地区首席投资官。2018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 务部及担任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2003 年 3 月加入 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彦春先生,副总经理,管理学硕士。曾任汉唐证券研究部研究员,香港中 信投资研究有限公司研究员,博时基金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5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美国穆迪 KMV 公司研究员, 美国贝莱德集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动股票部副总 -1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裁,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总监。 赵代中先生,副总经理,理学硕士。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同业部 投资经理、宁夏嘉川集团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资 部全球股票处处长、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2016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黎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广发证券机构客户中心及景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之后加入国投瑞银基金市场服务部担任副总监。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部副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曾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 长、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 总裁办副主任、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皞阳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 审判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总监助理。 张明先生,首席信息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架构与开发支持组经理、信息技术中心技术开发部执行总经理。2020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 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如下: 鲍无可先生,工学硕士。曾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研究所行业研究员。 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执行总监、基金经理。具有 16 年证 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1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鲍无可先生曾于 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 月管理景顺 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管理景顺长城 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鲍无可先生兼任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领航两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稳进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驱动一年持 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无。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相关投资部门负责人、研 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CHEN WENYU(陈文宇)先生,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刘彦春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黎海威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余广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王勇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资产配置官、养老及资产配置部总经理、 基金经理; 刘苏先生,研究部总经理、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汪洋先生,ETF 与创新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彭成军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李怡文女士,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 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因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 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2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2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 开并独立核算。 (1)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行合规性控制,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审议并批准公司内控制度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 施;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审议公 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 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制定公司日常经营、拟募集基金及运用基金资 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 监督,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险 控制工作总结报告;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 赋予的其他职责。 是对公司各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 评估和控制,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 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各机构、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以及这些 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并负责审定风险控制政策和策略;审议基金财产 风险状况分析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需要时指导业务方向; 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负责界定业务风险损 失责任人的责任;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需要风险管理委员 会审议、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 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其主要职责包 括:依照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确立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 -2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 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制定基金、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考核包 括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 其它重大投资事项。 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运作、 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 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法律监察稽核部有权对 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提 出相应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进行讨论。法律监察稽核部协助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 训,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并对公司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 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讨论、研 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进 行审核、讨论,并监督整改。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规定; 的空白或漏洞; 发点;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成立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建立了科学合理 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 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 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 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 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 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 离制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 的分离制度,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 作及操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 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了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 程序,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 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 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 -2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做出风险控制决策。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 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在“股票黑名单”、交叉交易以及防范操守风险等方 面进行电子化自动控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 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 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 训,使员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 题带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王小飞 联系电话:(021)6063 7103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业务处、证券保险 业务处、理财信托业务处、全球业务处、养老金业务处、新兴业务处、客户服务 与业务协同处、运营管理处、跨境与外包管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内控合 规处等 12 个职能处室,在北京、上海、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 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 -2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23 年年末,中国建设银行 已托管 133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 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多次被《全球托管人》、 《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先后荣获《亚洲银行家》颁 发的 2017 年度“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2019 年度“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 施奖”、2021 年度“中国最佳数字化资产托管银行”、以及 2020 及 2022 年度“中 国年度托管银行(大型银行)”奖项。2022 年度,荣获《环球金融》 “中国最 佳次托管银行”,并作为唯一中资银行获得《财资》 “中国最佳 QFI 托管银行”奖 项。2023 年度,荣获中国基金报“公募基金 25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 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 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2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 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二)监督流程 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 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 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李进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 电话:0755-82370388-1663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周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4008888606 网址:www.igwfmc.com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 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序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号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张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联系人:宋亚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法定代表人:廖林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网址:www.cgbchina.com.cn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有限公司 电话: (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陈丹 电话:(0591)878442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全国) 网址:www.cebbank.com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3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 电话:010-66637271 传真:010-65559215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马旭 联系电话:010-85238425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法人代表:张金良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雪萍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 1001 号 法定代表人:林斌 联系人:赵可钧 电话:0573-82303182 客户服务电话:0573-96528 银行网址:www.bojx.com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谢宁 联系人:江志纯 传真:025-86775054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http://www.njcb.com.cn -3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力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注册(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 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浩 电话:0371-61910219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网址:www.zybank.com.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http://www.bosc.cn/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联系人:张洪玮 传真:025-58587820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联系人:张舒淏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n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 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冰 电话:15112686889 客户服务电话:95384 网址:http://www.webank.com/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866143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3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路 60 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路 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电话:029-889928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779 网址:www.xacbank.com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 1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 59 号 法定代表人:王钧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 联系人:翟胜男、王鑫、马亚慧、刘获 有限公司 电 话 : 15257117721 ; 15601630997 ; 18258499024 ; 客户服务电话:95347 网址:www.zjtlcb.com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长城证券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电话:0755-22664614 客户服务电话:95514 网址:www.cgws.com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 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101 公司 邮编:100073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联系人:钟伟镇 公司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服务热线: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电话: (010)851564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健 联系人:鲍佳琪 联系电话:021-3338837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 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 公司 联系电话:021-3338837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 投资大厦 9 号 10 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电话:010-84183150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185426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3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联系人:冯海悦 电话:010-66229141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https://www.bocichina.com/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电话:0755-81682517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22-25 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 大厦 联系人:于智勇 电话:0755-81981259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 华中心 4、5 号楼 2701-3717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 华中心 4、5 号楼 2701-3717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胡创 电话:010-56992402 传真:010-56992426 客服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3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张吉安 联系方式:029-87211668 客服热线: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 号 2、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70 号宝钢大厦华宝证 券2楼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刘之蓓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205155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 楼 3 层、4 层、5 层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76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 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 中心 21 楼 联系人:周鑫 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http://www.hlzq.com/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王凯伦 电话:021-80234217 客服电话:95310 -3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网站:https://www.gjzq.com.cn/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 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中航产融大厦 联系人:孙健 联系电话:15210835479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公司网址:https://www.avicsec.com/main/home/index.shtml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 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 公司 法人代表:高涛 客服电话:95532 公司网站:https://www.ciccwm.com/ciccwmweb/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联系人:奚博宇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陈士锐 传真: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注册(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联系人:张雪雪 电话:0531-68881051 -4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 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8250812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 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注册(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宋涧乔 电话:023-67747414 客服电话:95355 公司网站:www.swsc.com.cn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910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 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联系人:单晶 公司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 券大厦 20 层 大厦 2 号楼 19 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4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王雅薇 电话:027-87107535 客户服务电话:95391 或 400-800-5000 网址:https://www.tfzq.com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 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电话:021-60812919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电话:15809201060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 大厦西楼 联系人:蔡驰宙 联系电话:0571-87821867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901 室(部位:自编 01 号)1001 室(部位:自编 0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 公司 联系电话:020-88834787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注册(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 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电话:13623624252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4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电话:021-23586583 传真:021-23586864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注册(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551-65161821、0551-65161963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2 幢 1 层 A2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 险大厦 法人:张海文 联系人:杨婷婷 客服电话:95390 官网地址:https://www.crsec.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 17、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娟 联系人:程浩亮 电话:010-66559211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电话:0510-85606397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纪肖峰 电话:0351-4130322 -4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传真:0351-4192803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 A 座 11-21 层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电话:010-81152420 客户服务电话:95381 网址:https://www.sczq.com.cn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2938527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周俊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客户服务电话:956066 网址:www.ewww.com.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景忠 电话:021-80508504/021-80508523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4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彭莲 电话:020-81007761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 (18-25 层) 联系人:赵晓棋 电话:0755-23375447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注册(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21-20361166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 银行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 银行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强 联系人:刘翠玲 电话:0755-83053731 传真:0755-83703200 客户服务电话:95341 网址:www.ytzq.com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 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13 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 联系人:龚江江 有限公司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 号蚂蚁元空间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4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 1226 号诺亚财富中心 A栋3楼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公司 联系人:黄欣文 电话:1580194365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弄陆家嘴金融服 务广场 2 期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621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陶怡 公司 联系人:程艳 电话:021-680775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 号西楼 6 层 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 号西楼 6 层 604、607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9601399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联系人:洪泓 电话:13777365732 -4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莲 电话:010-59497361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prolinkfund.com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2 层 法定代表人:汤蕾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010-58664558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s://www.puzefund.com/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 1 号楼 7 层 710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 乐部 C 座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闫欢 电话:010-85097302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2 栋 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31 层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 法定代表人:张斌 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博文 电话:010-03363143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2 网址:www.new-rand.cn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 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B 座 21 层、29 层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联系人:丛瑞丰 电话:010-566426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网址:http://www.zzfund.com -4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有限公司 号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程义 电话:010-66154828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 弄 15 号 52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 联系人:陈东 公司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 六路 70 弄 1 号 208-3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 广场 53 层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公司 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021-60195205 传真:021-61101630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2719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保利国际广场北 塔 33 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A 座 4、5 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13311295863 传真:010-63156532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3-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注册(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 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 电话:0371-85518396 公司 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董亚芳 客服热线:400-0555-671 公司网站:www.hgccpb.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 联系人:宗利军 有限公司 电话:13817014525 传真:021-63333390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 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B3-1801 法人代表:赖任军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电话:17688937775 客服电话:400-8224-888 公司网址:https://www.jfz.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 心 D 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网址:www.h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055-5728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公司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18551604006 -4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联系人:张蜓 电话:18017373527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东航中心 1 号楼 3 层 304B 室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传宏 电话:13801006010 客服电话:400-616-7531 网址:www.guangyuandaxin.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孙亚超 联系人:刘晖 电话:021-60206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1500 号8层M座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公司 联系人:余可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22 层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联系人:田文晔 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010-84997571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5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何楚楚 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www.jigoutong.com/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 联系人:王梦 有限公司 电话:010-85594745 传真:010-85932427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5828-2 网址:https://mobile.licai.com/licai/public/channel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 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 号 1 栋 1 单元 龙湖西宸天街 B 座 1201 号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电话:020-28381666 传真:028-84252474-8055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静怡 电话:010-88066326 传真:010-631361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5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津)有限公司 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心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010-59013895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电话:021-38909613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11 层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 法定代表人:杨健 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梦颖 电话:15070015766 传真: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729S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许欣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电话:021-68609600-5905 传真:021-33830351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钱滚滚专线) 网址:https://www.qiangungun.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 号腾讯滨海大厦 15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楼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联系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 法定代表人:盛超 限公司 联系人:林天赐 电话:13001600048 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5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网址:https://www.duxiaomanfund.com/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电话:010-58732256/18610907207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2 网址:www.licaimofang.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 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1403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广场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联系人:张宇明、王玉、杨雪菲 电话:021-53398953、021-53398863、021-5339886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电话:025-66046166-849 传真: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849 网址:http://www.huilinbd.com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白涛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联系人:秦泽伟 公司 电话:010-63631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 联系人:任卓异 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201197956 传真:010-82086110 客户服务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9ifund.com;https://www.tl50.com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场 16 层 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33 号院 1 号楼阳光金融 中心 -5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912 传真:010-59053929 客服热线: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法定代表人:彭浩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电话:18339217746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116、128 号 7 楼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 6 层)0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路 116 号大华银行 大厦 7 楼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联系人:邓琦 电话:021-68889082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weonefunds.com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 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联系人:崔丹 公司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220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代销具体基金份额情 况、具体业务开通及办理情况以各销售机构安排和规定为准,详见各销售机构的 有关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登记机构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李进 -5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电话:0755-82370388-1646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邹昱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黄拥璇 联系人:吴翠蓉 -5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 《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666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一、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 间,并及时公告。 二、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三、发售方式和销售渠道 本基金同时通过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两种方式公开募集。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 理人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 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发售面值发售,采用全额缴 款的认购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 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四、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 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 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本 -5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 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 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某 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五、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认购费。投资者在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认购费,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递 减。基金认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 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 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认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 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 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 -5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老金客户类型。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 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 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0.12%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1.2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 约定的情形下,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 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 知。 六、认购的具体规定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认购款项支付:基金投资者认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 额到账则认购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 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 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 1 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 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 的交易限额,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认购 申请时,应遵循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 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 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 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 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 的确认为准。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1)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 C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 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例:某投资者(非直销柜台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对应费率为 1.2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 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 /(1+1.20%) = 9,881.42 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881.42 = 118.58 元 认购份额 =(9,881.42 + 10)/ 1.00 = 9,891.42 份 即:该投资者(非直销柜台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 元,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 得到 9,891.42 份 A 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认购份额 =(10,000 + 10)/ 1.00 = 10,010.00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 C 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 间产生利息 10 元,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得到 10,010.00 份 C 类基金份 额。 七、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具体募集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若本基金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 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八、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 -6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 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期活期存款利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正式生效。 四、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6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 一、申购、赎回和转换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 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 换。 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 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与转换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开始时间。 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 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6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原则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当日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序赎回;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程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 付赎回款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 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 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 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 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6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 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 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 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量限制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 申购,除本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 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 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 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 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不产生强制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6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取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 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 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 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 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3)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4)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5)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 (6)商业养老金; (7)团体养老保障产品; (8)养老理财产品; (9)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 养老金客户类型。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 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 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15% -6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注: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6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与转换交易的计算 (1)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 费用后,以申请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金额及申购份额的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非直销柜台养老金客户)投资 5,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申购费率为 1.50%,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80 元, 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1+1.50%)=4,926.11 元 申购费用=5,000-4,926.11=73.89 元 申购份额=4,926.11/1.1280=4,367.12 份 即:该投资者(非直销柜台养老金客户)投资 5,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 -6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80 元,可得到 4,367.12 份 A 类基金份额。 (2)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以申请当 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即为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当日 C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0 元。则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160=98,425.2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当日 C 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0 元,则可得到 98,425.20 份 C 类基金份额。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 日的 A/C 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A/C 类基金份额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 A/C 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持有 10,000 份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5 个月后赎回,赎回费 率为 0.50%,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1480 元,则可得到的赎回 金额为: 赎回总额 = 10,000×1.1480 = 11,480.00 元 赎回费用 = 11,480.00×0.50% = 57.40 元 赎回金额 = 11,480.00-57.40= 11,422.6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持有期为 5 个月的 10,000 份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设 赎回当日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可得到 11,422.60 元赎回金额。 -6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转换交易包括了基金转出和基金转入,其中: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 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 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申请将持有的本基金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转换为景顺长城内 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投资者持有该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3 个月,对应赎回费为 0.5%,申购费为 转换后可得到的内需增长基金份额为: 转出总额=10,000×1.148=11,480 元 赎回费用=11,480×0.5%=57.40 元 转出净额=11,480-57.4= 11,422.6 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11,422.6/1.015=11,253.79 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11,422.6-11,253.79=168.81 元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11,422.6/1.015=11,253.79 元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11,422.6-11,253.79=168.81 元 净转入金额=11,422.6-MAX【168.81-168.81,0】=11,422.6 元 转入份额=11,422.6 / 1.163=9,821.66 份 -6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舍 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金资产净值。 额持有人利益时。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7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发生上述第 1、2、3、5、6、8、10、11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金资产净值。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7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20% -7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以上的部分延期办理赎回。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部分赎回申请以及其他持 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上述“(1)全额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规则办理。 对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被延期办理的部分,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办理部分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延期赎 回或未作明确选择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至办理完毕。延期的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或由基金销售机构通知 等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两日内 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 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 -7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响的前提下,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 额的过户登记。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或者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述何种情 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向代销机构提 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 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 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销售机构名单和具体规则详见基金管 理人或各销售机构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 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7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 制”部分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7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和中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 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本 基金界定的国企价值主题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 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 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 -7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1)国企价值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对于国有上市公司的界定如下: 司)、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直接或间接合计拥有股权 比例超过 50%的上市公司;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未超过 50%, 但其中之一构成控制,或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 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 “重大 影响”的界定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在以上国有上市公司的范围内,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在核心资源、关键技术、 品牌、产业、估值等方面具有投资价值的国有上市公司,具体包括符合以下任意 一项的上市公司: 兼并重组、整合上市、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以及国企管理制度改革(如经营机制、 激励机制改革等)等多种方式,提高运营效率和竞争力的国有上市公司; 当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关准则发生变化,或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 国企价值主题界定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界定方法进行变 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公司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 致的分析,自下而上地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 -7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长期稳健的收益。 本基金对于股票投资价值的衡量,主要体现在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 定性维度,本基金主要考虑产业链地位、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程度、资源和 护城河、公司基本面等因素。具体如下: 占据产业链中强势地位的行业或企业,一般对上下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有利于成本控制进而增强盈利的稳定性。相对于同一产业链中的弱势行业或企 业,通常具有更低的风险和更高的安全边际及投资价值。 处于上升周期的行业,其较快的盈利增速有助于提升股票的内在价值从而增 加投资的安全边际;处于成熟周期的行业,规模效应带来的盈利稳定增长,也使 其拥有较高的安全边际;处于衰退周期的行业,市场收缩利润率下降导致股票内 在价值和安全边际较低。 借助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能够有效淘汰掉一部分劣质投资标的。因此 在竞争有序、市场化程度高的行业中,通常包含更多风险较低安全边际较高的优 质投资标的。 企业在自然资源、信息资源、专利权、开发经营权等方面具有优势,通常能 够创造更多经济价值,进而给企业带来竞争力以及优质的生产或经营条件。 除了资源方面的优势,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在同业竞争或产业链中具有高壁 垒、护城河或独特优势的企业。该类企业具备核心竞争力,通常经过技术创新、 产品创新、产业链整合创新、商业与营销模式创新等多种创新形式推动公司发展, 形成自身的商业护城河,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核心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 本基金主要挑选公司基本面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A.盈利能力强及能持续增长 B.行业背景能快速增长和商业模式能较快复制 C.公司具有卓越的管理层和良好透明的治理结构,从大股东、管理层到中 -7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层业务骨干有良好的激励机制,且重视中小股东的利益。 D.企业从生产、市场、技术和政策环境等方面都具备竞争优势。 定量维度,本基金围绕股票内在价值的衡量,主要参考以下几类指标: 本基金在选股过程中,通过考察公司的每股收益(EPS)、每股收益的增长 率,并叠加宏观利率等公司外部因素,综合考量股票的内在价值。 本基金根据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资本成本的相对水平判断公司的合理价 值,筛选出股价相对于合理价值存在折扣的股票。 本基金结合公司的基本面,优选 PB-ROE 在同行业中性价比较高的股票构建 投资组合。 本基金优选具有较强偿债能力、公司财务状况健康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具 体将通过流动比率、总负债/流动资产净值、总负债/有形资产净值等财务指标, 衡量公司的短期和中长期偿债能力及财务安全性。 除了以上指标外,无形资产、隐蔽资产等指标也对公司估值及盈利的稳定性 有重要影响,可以用来辅助判断个股的基本面投资价值状况。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 股票市场。本基金将遵循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并结合香港市场特点,选取符合本 基金投资目标的优质港股企业。 本基金的存托凭证投资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 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 -7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1)自上而下确定组合久期及类属资产配置 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的研究, 结合宏观经济模型(MEM)判断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 进而根据各类属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结合类属配置模型确定类别资产配置。 (2)自下而上个券选择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幅度和形状,对比不同信用等级、在不同市场交 易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结合考虑流动性、票息、税收、可否回购等其它决定债券 价值的因素,发现市场中个券的相对失衡状况。 重点选择的债券品种包括:a.在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的债券中到期收益率较 高的债券;b.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c.存在信用溢价的债券;d.较高债性或期权 价值的可转换债券;e.收益率水平合理的新券或者市场尚未正确定价的创新品 种。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 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 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 益率曲线变化趋势。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 平,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 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a)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 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b)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 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c)利差策略。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 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买入 -8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 益。 a)相对价值分析 基金管理人根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对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 场趋势的综合分析,判断下一阶段的市场走势,分析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的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转股溢价率和 Delta 系数的度量,筛选出股性 或债性较强的品种作为下一阶段的投资重点。 b)基本面研究 基金管理人依据内、外部研究成果,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 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标的公司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重点选择行 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基本面素质优良的标的公司。 c)估值分析 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 PE、PB、PCF、EV/EBITDA、PEG 等相对估 值指标以及 DCF、DDM 等绝对估值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并根 据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和目标价格,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分别计算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当前的理论价格和未来目标价格,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 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 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 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 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 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 -8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期保值为目的,主要评估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交易活跃度等方面。本基金力争利 用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基金资产调整的频率和交易成本。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 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 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 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股票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 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 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 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 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 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 期稳定收益。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 用融资发掘可能的增值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 对冲系统性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本基 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 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 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 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 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 -8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四、投资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 金界定的国企价值主题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 的 A+H 股合计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 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 10%,完全按照 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 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 -8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 制;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4)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7)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8)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 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8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 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9)若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因未平仓的期权合 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开仓卖出认购期权 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 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20)若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 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22)本基金不得持有信用保护卖方属性的信用衍生品,不得持有合约类信 用衍生品。本基金持有的信用衍生品的名义本金不得超过本基金对应受保护债券 面值的 100%; (2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信用保护卖方的各类信用衍生品的名义本金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22)、 (23)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3 个月之内进行调整; (2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8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除上述第(3)、(12)、(13)、(14)、(22)、(23)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8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执行。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收益率*50%+中证国新央企综合指数收益率*20%+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20% 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由中证地方国有企业综合指数和中证中央企业综合 指数样本组成,反映沪深两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中证国新央企综合 指数从沪深市场中选取国务院国资委或国资委下属中央企业实际控制的上市公 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沪深两市央企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恒生中国 企业指数反映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的整体表现。中证综合债指数选取在沪 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市的 BBB 及以上、且剩余期限 1 个月及以上的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作为成份券。该指数的推出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 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 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国企价值主题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因此上述业绩 比较基准目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及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基金管理 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 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还可能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 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8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 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 规定。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 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数 据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940,785,628.54 65.30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8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注: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324,664,618.14 元,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为 23.07%。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40,075,266.00 9.95 C 制造业 258,470,296.96 18.3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194,980,654.00 13.85 E 建筑业 9,309,950.00 0.66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44,394.00 0.2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62,673.76 0.0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138,682.00 0.6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541.68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9,552.00 0.0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16,121,010.40 43.77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材料 96,647,052.70 6.87 周期性消费品 18,370,075.52 1.31 非周期性消费品 18,136,547.98 1.29 -8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综合 - - 能源 96,643,968.58 6.87 金融 202,947.84 0.01 基金 - - 工业 42,655,496.65 3.03 信息科技 - - 公用事业 - - 通讯 52,008,528.87 3.70 合计 324,664,618.14 23.07 注: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 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 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 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 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主要评估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交易活跃度等方面。本基金力争利用期货的杠杆作用,降 低基金资产调整的频率和交易成本。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主要评估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交易活跃度等方面。本基金力争利用期货的杠杆作用,降 低基金资产调整的频率和交易成本。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无。 -9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 A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 C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益率变动的比较 -9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国 企价值主题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 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报告期末距离建仓结束期未满一年。 -9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 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9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 信用衍生品、股票期权合约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 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 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 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 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 溢价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 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 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应对 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9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四、估值方法 (1)除本部分另有约定的品种外,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 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 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4)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以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交易所上 市实行全价交易的债券(可转换债券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全 价减去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税后)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时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 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 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 -9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的 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其公允价值。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 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 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 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认利 息收入。 值。 (1)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2)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3)股票期权合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估值。 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估值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 值价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合理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 价格数据。 的汇率为基准: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港币的中间价。 -9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税收: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境内外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涉及的境外交易场所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本基金将按权责 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 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 值调整。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关规定进行估值。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 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9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 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 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 -10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 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业时; 资产价值时;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10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约定予以公 布。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等第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非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原因,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10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 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基金份 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 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 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 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10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据《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10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10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6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财产的损失; -10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10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 年度披露;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10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或 变更后对于基金信息披露的信息类型、披露内容、披露方式等规定与本部分的内 容不同,若适用于本基金,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按照修订或变更后的法律法规的要 求执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日常机构(如有)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 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 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10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规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规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规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于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11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务所;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人变更; 负责人发生变动;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 之三十; -11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点五; 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11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 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交易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交易政策和交易目标等。 (十二)投资国债期货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交易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交易政策和交易目标。 (十三)投资股票期权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情况, 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估值方法等,并充分揭示股票 期权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十四)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 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 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 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五)参与融资业务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文件中披露参与融资交易的情况,包括投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情 况、风险及管理情况。 (十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11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情况。 (十七)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详细披露信用衍生品的投资情况,包括投资策略、持仓情况等, 并充分揭示投资信用衍生品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 标及策略。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规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11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 息: 业时; 一致决定暂停估值的; -11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七部分、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并在五个工作日内聘 请侧袋机制启用日发表意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础,确认相应侧袋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份额;当日收到的申购申请,按 照启用侧袋机制后的主袋账户份额办理;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仅办理主袋账户 的赎回申请并支付赎回款项。 换;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办理主袋账户份额的赎 回,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确定是否暂停申购。 回外,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的申购、赎回规定适用于主 袋账户份额。巨额赎回按照单个开放日内主袋账户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 日主袋账户总份额的 10%认定。 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 资组合的调整,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其他投资操 作。 -11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 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侧袋账户的会 计核算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五、实施侧袋账户期间的基金费用 为基数计提。 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 六、侧袋账户中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可转让、恢复交易等方式恢复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 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变现款项。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无论侧袋账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基金管理人都应 当及时向侧袋账户全部份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部分对应的款项。若侧袋账户资产 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在每次处置变现后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并终止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聘请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七、侧袋机制的信息披露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 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规定的基金净值信息 披露方式和频率披露主袋账户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实施侧 袋机制期间本基金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侧袋账 -11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户相关信息,基金定期报告中的基金会计报表仅需针对主袋账户进行编制。会计 师事务所对基金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应对报告期内基金侧袋机制运行相关的会 计核算和年度报告披露等发表审计意见。 八、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 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 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11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无法规 避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 过程主要是建立在一系列的理论假设基础和定性及定量指标之上的,评估的结果 可能与市场变化的实际发展情况、市场对股票的认知和理解存在差异。 研究数据库(SRD)”等分析系统作为股票选择的依据,可能因为模型计算的误差 或模型中变量因子不完善而导致判断结论的失误,从而导致投资损失。 证券在锁定期内无法变现,处于锁定期内的证券可能因为市场调整的影响而出现 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定义为由于投资标的物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 动; (2)市场流动性风险:当衍生品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定义为衍生品市场价格与连动之标的价格不一致所产生的 风险; (4)结算流动性风险:定义为当基金之保证金部位不足而无法交易衍生品, 或因指数波动导致保证金低于维持保证金而必须追缴保证金的风险; (5)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 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6)信用风险:定义为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之风险; (7)作业风险:定义为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 期事件所导致的损失。 -12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 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 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 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 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 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 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 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 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 易、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 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 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 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 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 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情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出现一定的 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 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 险。 -12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如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1)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 A 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活跃度可能弱于 A 股其他 板块,由此导致该板块流动性欠佳。此外,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中,不同流动性的 企业在不同市场行情下(牛市/熊市)的流动性风险各不相同,流动性差的企业所 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要高于流动性好的企业,熊市风险高于牛市风险,但也有少数 企业与之相反。 (2)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首先,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其 次,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 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第三,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 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 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因此科创板上市 公司的退市风险更大。 (3)投资集中的风险 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主要是科技创新主题的企业,股票的风险特征存在一定趋 同性,股票价格的波动也会呈现一定程度的同向变化,分散化投资的效果可能不 显著,有投资风险相对集中的风险。 (4)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对个股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新股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其他板块 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5)科创板法律法规修改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新的法律法规 和规则可能会影响科创板的整体运行、股价波动等。 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 -12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 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 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 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 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市场进入、 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 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 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 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也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 价波动; 易日,因此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 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 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 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 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 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 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 -12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投资者设定的意 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 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股。 公司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的发行主体是上 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本身。如果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在存续期间, 上市公司或其股东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或偿债能力风险时,对可转换债券(可交 换公司债)的价格冲击较大。 提前赎回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都规定了发行人可以在满足特 定条件后,以某一价格强制赎回债券。当发行人发布强制赎回公告后,投资者未 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股,将被以赎回价强制赎回,可能遭受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 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 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 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 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 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 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 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 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 -12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融资业务特有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二、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 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 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 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 股票和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 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 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 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 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 完全规避。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 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三、流动性风险 -12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一般在基金的所有开放日,基金管理人都有义务接 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由于股票市场波动性较大,在市场下跌时经常出 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况,如果在这时出现较大数额的基金赎回申请,则使基金 财产变现困难,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股票。一般不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差或流 通受限的股票。债券部分一般投资于具备较高信用等级和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故 投资组合整体流动性风险较低。但不排除由于市场波动或所持证券发行人出现异 常情况导致组合流动性降低的情形。为防范此类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适用 于开放式和定期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并对该管理办法的有效性和 执行情况作定期回顾。 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压力测试模型用于每日监测基金的各类风险以及不同 市场环境下可应付的最大赎回。在发生巨额赎回情况时,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当时 市场状况并辅以压力测试模型等流动性分析工具及时制定投资组合变现计划以 确保在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满足赎回需求。 压力测试模型使用的指标包括:持仓中各类资产的市值占比、持仓证券对不 同市场(上海主板、深圳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香港股票市场)的 Beta 值、 投资组合的杠杆率、债券资产在各信用等级和到期期限的分布、债券组合的久期、 客户集中度、机构客户占比等。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 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 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依照法律法规还可以使用的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 但不限于: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2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收取短期赎回费; (5)暂停基金估值; (6)摆动定价; (7)实施侧袋机制;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实施这些备用工具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等工具的情 形、程序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 业务”之“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十、巨额赎回的情形 及处理方式”的相关规定。若本基金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投资者被延期办理 的基金份额将面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并对投资者资金安排形成影响。若本 基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本基金的风险。若本基金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到账时间将延后,可能对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不利影响。 本基金收取的短期赎回费适用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费率为 财产。短期赎回费将增加持续持有期少于 7 天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对其可获取的 赎回款项造成不利影响。 暂停基金估值适用于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措施。若本基金暂停基金估值, 一方面投资者将无法获知该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信息;另一方面基金将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可能影响投资者 的资金安排,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将导致投资者无法申购或者赎回本基金。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规定。当日参与申购、赎回和转换交易的投资者存在承担申 购或者赎回产生的交易及其他成本的风险。 实施侧袋机制。投资人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侧袋机制”, 详细了解本基金侧袋机制的情形及程序。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市场资金 -12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动向,提前调整投资和头寸安排,尽可能的避免出现不得不实施上述备用风险管 理工具的流动性风险,将对投资者可能出现的潜在影响降至最低。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 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 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 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 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 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 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 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 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 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 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及变化情况。 四、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 平。因此,本基金的收益水平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 相关性较大。因此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五、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违约、拒绝支 付到期本息等情况,从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12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六、操作和技术风险 基金的相关当事人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或者 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致风险,如越权交易、内幕交易、交 易错误和欺诈等。 此外,在基金的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 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期货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等。 七、合规性风险 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八、税负增加风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 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鉴于基金合同中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费中不包括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税款,本基金运营过程中需要缴纳增值税 应税的,将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从基金资产中支付,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以 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因此可能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 税费成本。 九、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 间的匹配检验。 十、其他风险 -12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从而带来风险; -13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 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3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最低期限。 -13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 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3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因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3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13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13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 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13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13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 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若将来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 定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根据本基金的运 作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增设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应当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 (一)召开事由 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率;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13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 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6)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金管理人召集。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14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14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网络开会方式等 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 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形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14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若本 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 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 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5)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 可以采用网络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开会的程序进行,且除书面授权外,基金份 额持有人之间的授权亦可根据召集人在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方式,通过电话、网络 等方式进行。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14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 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 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 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14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 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14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 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14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人;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 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 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 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基金份 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 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 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14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 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据《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作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4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14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6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财产的损失;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15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五、基金资产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和中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 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本 基金界定的国企价值主题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 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 -15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 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1)国企价值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对于国有上市公司的界定如下: 司)、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直接或间接合计拥有股权 比例超过 50%的上市公司;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未超过 50%, 但其中之一构成控制,或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 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 “重大 影响”的界定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在以上国有上市公司的范围内,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在核心资源、关键技术、 品牌、产业、估值等方面具有投资价值的国有上市公司,具体包括符合以下任意 一项的上市公司: 兼并重组、整合上市、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以及国企管理制度改革(如经营机制、 激励机制改革等)等多种方式,提高运营效率和竞争力的国有上市公司; 当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关准则发生变化,或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 国企价值主题界定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界定方法进行变 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公司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 -15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致的分析,自下而上地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长期稳健的收益。 本基金对于股票投资价值的衡量,主要体现在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 定性维度,本基金主要考虑产业链地位、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程度、资源和 护城河、公司基本面等因素。具体如下: 占据产业链中强势地位的行业或企业,一般对上下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有利于成本控制进而增强盈利的稳定性。相对于同一产业链中的弱势行业或企 业,通常具有更低的风险和更高的安全边际及投资价值。 处于上升周期的行业,其较快的盈利增速有助于提升股票的内在价值从而增 加投资的安全边际;处于成熟周期的行业,规模效应带来的盈利稳定增长,也使 其拥有较高的安全边际;处于衰退周期的行业,市场收缩利润率下降导致股票内 在价值和安全边际较低。 借助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能够有效淘汰掉一部分劣质投资标的。因此 在竞争有序、市场化程度高的行业中,通常包含更多风险较低安全边际较高的优 质投资标的。 企业在自然资源、信息资源、专利权、开发经营权等方面具有优势,通常能 够创造更多经济价值,进而给企业带来竞争力以及优质的生产或经营条件。 除了资源方面的优势,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在同业竞争或产业链中具有高壁 垒、护城河或独特优势的企业。该类企业具备核心竞争力,通常经过技术创新、 产品创新、产业链整合创新、商业与营销模式创新等多种创新形式推动公司发展, 形成自身的商业护城河,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核心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 本基金主要挑选公司基本面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A.盈利能力强及能持续增长 B.行业背景能快速增长和商业模式能较快复制 -15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C.公司具有卓越的管理层和良好透明的治理结构,从大股东、管理层到中 层业务骨干有良好的激励机制,且重视中小股东的利益。 D.企业从生产、市场、技术和政策环境等方面都具备竞争优势。 定量维度,本基金围绕股票内在价值的衡量,主要参考以下几类指标: 本基金在选股过程中,通过考察公司的每股收益(EPS)、每股收益的增长 率,并叠加宏观利率等公司外部因素,综合考量股票的内在价值。 本基金根据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资本成本的相对水平判断公司的合理价 值,筛选出股价相对于合理价值存在折扣的股票。 本基金结合公司的基本面,优选 PB-ROE 在同行业中性价比较高的股票构建 投资组合。 本基金优选具有较强偿债能力、公司财务状况健康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具 体将通过流动比率、总负债/流动资产净值、总负债/有形资产净值等财务指标, 衡量公司的短期和中长期偿债能力及财务安全性。 除了以上指标外,无形资产、隐蔽资产等指标也对公司估值及盈利的稳定性 有重要影响,可以用来辅助判断个股的基本面投资价值状况。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 股票市场。本基金将遵循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并结合香港市场特点,选取符合本 基金投资目标的优质港股企业。 本基金的存托凭证投资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 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15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 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1)自上而下确定组合久期及类属资产配置 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的研究, 结合宏观经济模型(MEM)判断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 进而根据各类属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结合类属配置模型确定类别资产配置。 (2)自下而上个券选择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幅度和形状,对比不同信用等级、在不同市场交 易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结合考虑流动性、票息、税收、可否回购等其它决定债券 价值的因素,发现市场中个券的相对失衡状况。 重点选择的债券品种包括:a.在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的债券中到期收益率较 高的债券;b.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c.存在信用溢价的债券;d.较高债性或期权 价值的可转换债券;e.收益率水平合理的新券或者市场尚未正确定价的创新品 种。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 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 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 益率曲线变化趋势。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 平,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 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a)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 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b)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 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c)利差策略。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 -15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买入 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 益。 a)相对价值分析 基金管理人根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对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 场趋势的综合分析,判断下一阶段的市场走势,分析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的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转股溢价率和 Delta 系数的度量,筛选出股性 或债性较强的品种作为下一阶段的投资重点。 b)基本面研究 基金管理人依据内、外部研究成果,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 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标的公司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重点选择行 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基本面素质优良的标的公司。 c)估值分析 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 PE、PB、PCF、EV/EBITDA、PEG 等相对估 值指标以及 DCF、DDM 等绝对估值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并根 据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和目标价格,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分别计算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当前的理论价格和未来目标价格,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 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 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 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 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 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15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主要评估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交易活跃度等方面。本基金力争利 用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基金资产调整的频率和交易成本。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 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 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 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股票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 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 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 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 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 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 期稳定收益。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 用融资发掘可能的增值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 对冲系统性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本基 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 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 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 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 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15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 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四)投资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 金界定的国企价值主题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 的 A+H 股合计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 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 10%,完全按照 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 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15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 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 制;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4)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7)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8)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 含质押式回购)等; 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15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金资产净值的 15%; 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 的有关约定; 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9)若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因未平仓的期权合 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开仓卖出认购期权 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 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20)若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 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22)本基金不得持有信用保护卖方属性的信用衍生品,不得持有合约类信 用衍生品。本基金持有的信用衍生品的名义本金不得超过本基金对应受保护债券 面值的 100%; (2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信用保护卖方的各类信用衍生品的名义本金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22)、 (23)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3 个月之内进行调整; -16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3)、(12)、(13)、(14)、(22)、(23)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16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收益率*50%+中证国新央企综合指数收益率*20%+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20% 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由中证地方国有企业综合指数和中证中央企业综合 指数样本组成,反映沪深两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中证国新央企综合 指数从沪深市场中选取国务院国资委或国资委下属中央企业实际控制的上市公 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沪深两市央企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恒生中国 企业指数反映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的整体表现。中证综合债指数选取在沪 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市的 BBB 及以上、且剩余期限 1 个月及以上的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作为成份券。该指数的推出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 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 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国企价值主题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因此上述业绩 比较基准目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及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基金管理 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 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还可能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 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6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 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方式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6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 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16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最低期限。 八、争议的处理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16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立法)并从其解释。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16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李进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37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16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 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将拟投资的标的证券库中各 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 对各标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以更新和调整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 约定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 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 金界定的国企价值主题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6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 金界定的国企价值主题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 的 A+H 股合计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 ,不超过该 证券的 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 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 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 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 制;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 -16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 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 含质押式回购)等; 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7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金资产净值的 15%; 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8)若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因未平仓的期权合 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 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 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9)若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 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3)、(12)、(13)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 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17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 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 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 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 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 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 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 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 -17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 况的处置。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 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 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 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 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有关资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会规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 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 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 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 -17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 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 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 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 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 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 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 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 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 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 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 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 -17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 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户。 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 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开户银行或交易/登记结算机构扣收交易费、 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 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任。 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7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 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 间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 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 为有效。 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和使用。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 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付款项资金划转,在确保后续不再发生款项进出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 人发出销户申请。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17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证券账户开户费由基金管理人先行垫付,待托管产品启始运营后,基金管理 人可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将代垫开户费从本基金托管资金账户中扣还基 金管理人。 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交 收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以及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签署的《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执行。 和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主要办理人。账户注销期间,主要办理人如需另一方提供 配合的,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 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 券托管账户,持有人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 算。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 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 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理。 -17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 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 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 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双方约定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 的资产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 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 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 期限。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舍 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 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17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 信用衍生品、股票期权合约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①除本部分另有约定的品种外,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 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 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②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③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④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以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交易所上市实 行全价交易的债券(可转换债券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全价减 去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税后)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⑤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 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时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 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 -17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 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④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 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 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的公允 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 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 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 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 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存款的估值方法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认利 息收入。 (5)、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 估值。 (6)、投资证券衍生品的估值方法 ①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②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③股票期权合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估值。 (7)、信用衍生品按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当日估值价格进行估值,但基金 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估值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 估值价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合理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18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本基金可以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按照上述公允价值确定原则提供的估 值价格数据。 (9)、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机构所提 供的汇率为基准: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港币的中间价。 税收: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境内外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涉及的境外交易场所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本基金将按权责 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 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 值调整。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 (11)、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进行。 (13)、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 的相关规定进行估值。 (1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 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盖章的书面说明后,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 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0)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 -18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 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 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 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 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 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 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 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 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 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 等),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 -18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第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非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业时; 产价值时;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五)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 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183-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 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 一致。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 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 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2)报表的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 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保存期 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少于 20 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 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 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84-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 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并从其解释。 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二)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 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185-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最低期限。 -186-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 容,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和修改以下 服务项目: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对账单服务 人的基金交易记录。 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基金保有情况信息。 成功定制的服务形式提供基金对账单服务。 (1)月度电子邮件对账单:每月初本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给截至上月最后 一个交易日仍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或者账户余额为 0 但当期有交易发生的定制 投资者发送月度电子邮件对账单。 (2)月度短信对账单:每月初本公司以短信方式给截至上月最后一个交易 日仍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定制投资者发送月度短信对账单。 (3)月度微信对账单:每月初本公司以微信方式给截至上月最后一个交易 日仍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或者账户余额为 0 但当期有交易发生、且已在“景顺 长城基金”微信公众号上成功绑定账户的投资者发送月度微信对账单。 (4)季度及年度纸质对账单:每年一、二、三季度结束后,本公司向定制 纸质对账单且在当季度内有交易的投资者寄送季度对账单;每年度结束后,本公 司向定制纸质对账单且在第四季度内有基金交易或者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仍持 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寄送年度纸质对账单。 具体查阅和定制账单的方法可参见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咨询。因提供 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邮寄地址、邮编等)不详、错 误、变更或邮局投递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有可能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或 -187-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准确送达。因上述原因无法正常收取对账单的,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本公 司网站办理联系方式变更手续。详询 400-8888-606 , 或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在线客服”咨询。 二、网络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利用其网站(www.igwfmc.com)定期或不定期为投资者提供基金 管理人信息、基金产品信息、账户查询等服务。投资者可以登录该网站修改基金 查询密码。 对于直销个人客户,基金管理人同时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三、客户服务中心(Call Center)电话服务 投资者想要了解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信息或进行投诉 等,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免长途费)。 客户服务中心的人工坐席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及因此导致 的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除外)9:00—17:00。 四、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和在线服务、书 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政 策规定进行投诉。 基金管理人承诺在工作日收到的投诉,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在非 工作日收到的投诉,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当日或者次日回复。对于不能及时解 决的投诉,基金管理人就投诉处理进度向投诉人作出定期更新。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联系本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188-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三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 银泰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期报告》 第 2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季度报告》 嘉实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料概要更新》 国信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创金启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89-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受伍仟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第 1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季度报告》 华福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度报告》 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长量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第 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季度报告》 受贰佰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玄元保险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及转换业务安 排的公告》 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190-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资料概要更新》 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增中欧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191-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 买基金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92- 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 件 (二)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法律意见书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3-股票配资平台选择